服務條款
竹蜂有限公司郵購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適用於竹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透過其發布的各種產品目錄以及本公司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上的各種產品目錄(以下統稱「本公司產品目錄」)銷售的產品(以下簡稱「產品」)的郵購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第一條(本服務條款的適用範圍)
除因產品性質而自然不適用的條款外,本服務條款同樣適用於所有已完成本公司購買流程的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客戶在使用本服務前,應充分瞭解並同意本公司產品目錄的內容以及本服務條款。
若本公司就產品或服務制定了單獨的條款、規定、指南等(以下簡稱「單獨條款」),則該等單獨條款優先於本使用條款。
若您與本公司之間任何單獨協議(包括您下單時約定的任何特定合約條款)的條款與本使用條款的條款有衝突或不一致,則以本使用條款的條款為準。
第二條(內容和服務範圍)
您可以根據本使用條款,並依照本公司產品目錄中所述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價格、交貨方式和使用注意事項)透過本服務購買產品。但是,由於產品性質、本公司既定標準或製造商或本公司的情況,某些產品可能在不事先通知或警告的情況下不包含在本服務範圍內。
您可以根據本使用條款以及本網站上發佈的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本網站提供的各項服務。
本服務的配送範圍原則上為日本境內。但本服務目錄等文件中標示無法配送的地區除外。
日本境外的配送,我們僅向可配送的地區提供配送服務,具體配送費用、關稅及其他條件需另行協商。
對於本產品目錄中需要報價的訂單,或因本公司情況需要報價的其他訂單,本產品的價格和配送條件將根據報價決定。
第三條(訂購方式及銷售合約的訂定)
本產品可透過以下方式訂購(以下簡稱「訂單」)。但對於客製化產品或根據產品類型和數量,訂購方式可能有所限制。 (1) 透過網路訂購:在本網站的購物車頁面輸入所需資訊並提交。 (2) 本公司另行核准的其他方式。
本公司收到前款所述的訂單資料時,即視為已有效收到客戶的訂單。如因通訊線路故障等原因無法收到訂單資料,或訂單詳情有缺失,則該訂單將被視為無效。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對客戶無法購買該產品以及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該產品的銷售合約自本公司收到第一款所述的訂單資料之日起成立。但是,如本公司在收到訂單後立即向客戶發出拒收通知,則該銷售合約將被視為追溯無效。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對客戶因依賴該銷售合約的訂立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此外,如本公司認為有必要,可要求另行訂立書面銷售合約或變更銷售條款。
如果因客戶對訂單的特殊要求(例如特殊包裝或配送規格)而產生任何費用,我們可能會要求客戶承擔這些實際費用。
第四條(訂單變更和取消等)
Bamboo Hornet LLC 在訂單完成後會立即開始出貨、包裝並向物流公司訂購產品,以便盡快將產品交付給客戶。因此,從出貨流程開始到交貨完成期間,我們無法接受任何訂單變更或取消。
如果您希望更改或取消訂單,或在產品送達後退貨(以下簡稱「取消等」),請遵循以下規定。
1. 出貨流程完成前的取消(產品出貨前)
我們僅在訂單完成到開始出貨流程前的很短時間內接受取消。但是,由於我們的自動化系統會立即啟動出貨流程,因此請瞭解,出貨前的取消通常不被接受。
2. 出貨前取消訂單(運送途中取消)
一旦產品開始出貨(運送途中),我們將無法取消訂單、中止出貨或更改訂單內容。請在收到產品後,請按照下一節中所述的「因客戶本身原因退貨」流程進行操作。
3. 收貨後取消訂單(因顧客本身原因退貨)
收貨後取消訂單(因顧客本身原因退貨)僅限於收到商品後的14天內有效。但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產品必須「未使用」且「未開封」。
產品不得被客戶改裝、鑽孔、焊接、變形、損壞或弄髒。
請在收到產品後的14天內透過我們的諮詢台聯絡我們,告知您的退貨意圖。
【退貨須知及費用】
退貨運費及其他費用:所有退貨運費及其他退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均由客戶承擔(預付)。此外,退款時,我們將扣除出貨時產生的運費及其他實際費用。
退款時間:產品到達本公司並確認其狀態(未使用、未開封等)後,我們將在5個工作天內將款項退還至您指定的帳戶。
包裝及其他工作:客戶負責創建退貨標籤並包裝退貨產品。
4. 因初始瑕疵(損壞、變形等)導致的退換貨
如果產品到貨時有嚴重變形,影響駕駛或電氣系統有初始缺陷(例如引擎無法啟動、方向燈不閃爍等),請在收到產品後3天內,並在安裝到車輛之前,聯絡我們的客服部門並提供詳細資訊。如果經我公司鑑定,產品故障原因確係我公司責任,我們將免費維修或更換產品。
【重要提示】即使在收到產品後3天內,如果產品已安裝到車輛上哪怕一次,或者客戶對產品進行了任何改裝或定制,則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在初始缺陷保修(免費維修)範圍內,所有維修均需收費。
5. 因拒收或長期缺貨自動取消合約(違約金)
若客戶因自身原因拒收產品,或因客戶缺貨導致產品在快遞公司規定的保管期限過後退回本公司,則銷售合約將自動終止(取消)。
在這種情況下,客戶需支付相當於產品價格、往返運費以及我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的違約金。
6. 不可退換的商品
根據第8條和第12條的規定,以下情況恕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貨、換貨或退款:
自收到商品之日起超過3天,無論是否已安裝。
已安裝到車輛上或進行過改裝(即使僅改裝過一次)的商品。
訂製商品(訂製商品)。
從本公司或授權經銷商(官方銷售管道)以外的第三方購買的商品(平行進口、私人銷售、二手商品等)。
請將商品寄送至我們的配送中心。
請務必在以下地址中填寫“NISSHO”。
請勿在以下地址中填寫“K-SPEED”。標示「K-SPEED」的商品恕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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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曼谷拉差塔威區帕亞泰路百喜閣大廈3樓222/365-366號
郵編:10400
NISSHO
電話:66-(0)86-7777-062
第五條(本產品的運輸及配送問題)
我們將根據您的訂單發貨。但是,根據產品類型、數量、訂單日期等因素,我們保留具體確定發貨日期的權利。
從出貨之日起,送達客戶需要幾天時間。請在下單前查看本網站上列出的預計送達時間。
客戶事先知悉,由於惡劣天氣、交通擁擠、道路施工、運輸時間(年末新年假期、暑假、年中年末送禮旺季等)、快遞公司罷工、海關變更、戰爭、衝突、地震、海嘯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等運輸條件相關原因,可能無法在各地區的預計送達時間內送達。對於此類情況下客戶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若因客戶原因(拒收、長期不在家、地址錯誤等)導致產品退回,客戶需承擔所有往返運費、稅金及其他退貨相關費用,我們保留向客戶收取這些費用的權利。
【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的處理】本產品在運輸途中發生遺失或損壞時,客戶應在收到產品後立即向郵局或快遞公司申請EMS保險(或快遞公司提供的運輸保險)。由於運輸保險的申請必須由收件人(客戶)提出,因此客戶申請該保險是服務協議的必要條件。如果運輸保險的賠償金額不足,我們將本著誠信原則與客戶單獨協商解決方案。但是,如果客戶未申請運輸保險,則視為客戶放棄其獲得保險的權利,我們將不提供任何保險支援(更換、退款等)。
第六條(產品交付)
本產品將在送達客戶指定的收貨地址時完成交付(但如果我們限制可指定的區域,我們將遵守該限制)。對於較重或較大的物品,我們可能會採用另行指定的交付方式,例如路邊交貨。客戶收到商品後,應在送貨公司的收據上蓋上收據章。
如果送貨地址沒有門牌或其他標識,或無法確認住址或位置,我們可能無法送貨。
如果您要求將商品送到您登記或指定的地址以外的其他地點,送貨公司或我公司可能會要求您出示官方身份證明(駕駛證、醫保卡、護照等)以核實您的身份,您同意此項要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記錄您的地址、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資訊)。
第七條(拒收等原因解除合約)
若客戶拒收產品,或因客戶本身原因(例如客戶不在家)導致產品未能送達至指定地址,且配送公司的倉儲期限已過,我方可視為產品銷售合約自動解除。在此情況下,客戶應向我方支付相當於產品價值、往返運費以及我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的違約金。但若我方認定有特殊情況並另行處理,則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八條(產品檢驗義務)
客戶收到產品後,在安裝到車輛之前,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3日內(含當日)對產品的名稱、型號、數量以及是否存在任何損壞、變形、缺陷或其他與合約不符之處(以下簡稱「缺陷等」)進行檢驗。
如未在前款所述期限內透過本網站所列聯絡方式收到關於缺陷等問題的具體通知,則視為產品已通過檢驗。
即使在收到產品後三天內,只要產品已安裝到車輛上哪怕一次,也視為產品已通過檢驗,且不再接受任何關於初始缺陷的索賠。
第九條(未通過檢驗的處理措施)
如在前款所述檢驗過程中發現產品全部或部分有缺陷,且在前款所述期限內收到通知,我們將立即提供替換產品,或根據與客戶協商的結果,退還缺陷部分的價款,但前提是經我們確認產品並明確認定缺陷係我公司責任所致。請注意,客戶需自行負責退換貨相關的運單製作及包裝工作。
第十條(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如因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水、火災)、法律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公共權力的行使、運輸事故或故障、勞資糾紛或其他超出我方控制範圍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產品延遲或無法交付,我方將在合理期限內通知客戶。由此對客戶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或費用,我方概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超額交付產品的處理)
如因我方失誤導致交付產品數量超過訂單數量,客戶應聯絡我方諮詢台,並將多餘產品及時退回至我方指定的地址。在此情況下,退貨運費由我方負擔。
第十二條(超過期限後的退換貨限制)
第八條規定的檢驗期(收到產品後3天內且安裝前)過後,無論任何原因,本產品均不接受任何退換貨或退款。
第十三條(對本產品使用義務和特性的接受)
訂購本產品即表示您已完全理解並同意以下條款中規定的定制自行車及定制零件的特性和前提條件。若您或任何第三方違反這些前提條件使用本產品而造成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客製化自行車的前提條件:(1)客製化自行車可能不在原車製造商的保固範圍內。 (2)我們不保證符合世界各國(包括安全標準)的所有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 (3)本產品具有藝術品(供欣賞)的特質,尤其重視設計。 (4)我們無法保證本產品符合各國所有關於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法律法規。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本產品的風險完全由買方(客戶)自行承擔。 (5)我們無法對產品規格進行嚴格修改以符合各國的法律法規。若購買後需要進行任何更改或調整以符合各國的法規(包括日本安全標準),買方應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和責任。
定制摩托車和定制零件的特點:(1)定制摩托車旨在享受其獨特的設計。由於需要拆卸標準車輛並組裝不同的零件,因此需要進行切割、鑽孔和焊接等額外的加工。這些加工過程可能會導致輕微的刮痕或磨損。 (2)訂製零件並非原廠零件。因此,產品可能存在變形、輕微的顏色差異或與車身連接處存在縫隙等情況。 (3)本公司經銷的所有產品均為客製化車輛或客製化零件,與大型汽車和摩托車製造商的量產產品有著本質差異。安裝時,可能需要進行加工和微調,例如切割零件以適應車身、匹配形狀以及調整支架角度等。 (4)客戶在購買時同意了解客製化零件的特性,例如可能無法「直接安裝」(無需改裝)。 (5)本公司不具備與量產車輛製造商相同的維修或售後服務體系(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代步車輛及協助辦理2類輕便機車牌照),因此無法提供此類服務。 (6)由於並非量產產品,部分零件由市售零件組成,部分零件的規格可能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發生變更。 (7)為符合日本的安全標準,部分零件的交付狀態可能與產品目錄或照片所示有所不同。 (8)購買者須自行負責改裝件的安裝與使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任何刮痕、變形或損壞,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在保固範圍內。 (9)加裝改裝零件可能會改變車輛的平衡性和空氣阻力,這可能會影響駕駛性能(燃油效率、加速性能、操控性等,包括安裝大直徑輪胎後的變化),但我們不保證這些影響。 (9)改裝車輛和改裝件不適用於那些要求與主流廠商量產車輛相同的性能、漆面和外觀平衡的使用者。在這種情況下,請選擇標準車輛(原廠配件)。
第十四條(產品保固及初始缺陷)
如本產品在收到後3天內因我公司原因出現重大初始缺陷(例如發動機無法啟動、轉向燈不閃爍或喇叭不響等電氣系統故障),我公司將免費維修或更換產品(以下簡稱“本保固”),但客戶須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記錄)通知我公司並詳細說明缺陷情況。在此情況下,我公司可能會要求產品製造商進行維修。請注意,客製化產品不在本保固範圍內。
如果製造商對本產品有其自身的保固條款,我公司將適用製造商的保固條款。
即使在保固期內,以下情況也不在本保固範圍內(需付費):(1)因將本產品用於非預期用途而導致的故障。 (2)因將本產品用於航太設備、核子設備、武器或其他軍事用途而導致的故障。 (3) 因客戶疏忽、過失或誤用所造成的故障。 (4) 因天災(包括但不限於地震、火災和洪水)造成的故障。 (5) 因未依照本產品(包括附件)隨附文件中的規格、用途、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條件、圖面及說明進行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6) 因客戶或第三方對產品進行加工、修理、改裝或拆卸(包括規格變更)而造成的故障。 (7) 因其他設備或零件造成的故障。 (8) 因實驗性使用、不熟悉或未預見的用途或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故障。 (9) 因客戶違反使用條款使用本產品所造成的故障。 (10) 客戶將本產品轉售給第三方後發現或發生的故障。 (11)本公司產品目錄等文件中明確列明不在保固範圍內的其他事項。
所有不在本保固範圍內的維修或更換均需收費,客戶應另行支付本公司確定的費用(人工費、零件費、往返運費等)。
無論產品是否進行過任何更改或修改,如果客戶在收到產品後3天內對產品規格進行任何更改或定制,則自此之後,產品將不再享受原有缺陷保固服務。
根據產品性質、生產日期、規格或零件供應情況,即使收費,也可能無法進行維修或更換。
本產品專為支撐中等體型及體重人士在駕駛時的腰部而設計。若承受過大負荷或強烈衝擊,可能會導致破損。 * 請注意,對於因長期正常使用造成的性能衰減,我們無法提供終身保固。
產品採用高強度螺絲和螺栓。
安裝時若用力過猛,可能會導致損壞。
無論何種原因,安裝過程中造成的螺絲斷裂或表面刮傷均不在保固範圍內。
敬請於購買前知悉並確認。
第十五條(價格、規格等的修改/變更及停售)
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客戶的情況下,修改本產品的價格、規格、出貨日期、訂購數量等,並停止銷售本產品(以下簡稱「修改等」)。
前款所述的修改等事項,將透過本網站發佈的內容變更(包括因停止銷售而刪除)或本公司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進行通知。
如客戶在收到任何修改通知後訂購本產品,則視為客戶已接受該等修改。對於不影響產品實質規格或設計的細微變更,例如環境或包裝的輕微改動,可能不會通知客戶。
第十六條(付款及稅金)
本產品的付款方式應依照本公司產品目錄所述的方式進行。但本公司可能因自身情況或信用原因要求更改指定的付款方式或條款。
本網站顯示的價格通常為「含運費,不含稅費(外部稅費)」。
對於日本以外地區的訂單,稅費計算方式將根據客戶收貨的國家或地區而有所不同。稅費將根據收貨國的稅法和當地海關的規定執行。
購買者(客戶)負責自行承擔並支付在收貨國產生的任何增值稅 (VAT)、消費稅、關稅、清關費等費用,並遵守當地法規。我們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七條(聯絡方式及平行輸入除外)
所有關於本產品和服務的客戶諮詢均可透過我們網站上指定的聯絡資訊(表格等)進行。
【平行進口除外】對於從本公司或授權經銷商(官方銷售管道)以外的第三方購買的產品(包括平行進口產品、私人銷售產品、二手產品等),我們不提供任何支持,包括產品缺陷處理、損壞賠償、安裝技術支援、退貨以及初始缺陷處理。有關這些事宜的諮詢,請直接聯絡您購買產品的賣家。
第十八條(未經授權使用版權、商標、照片等的賠償)
未經版權所有者事先許可,您不得將透過本服務提供的任何資訊、圖像、設計等用於超出版權法允許的私人使用範圍之外的任何用途(包括複製、轉載、修改、公開傳播等)。
【商標和照片等的使用限制及處罰】「K-SPEED」品牌在日本擁有的商標、標誌、照片、圖像、文字和其他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以下簡稱「我方智慧財產權」)的管理權歸K-SPEED在日本的官方經銷商Bamboo Hornet LLC所有。嚴禁未經授權使用我方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用途和在社群媒體等平台未經授權的複製)。如需商業用途,必須事先取得我方書面許可並簽訂授權協議。
如發現您違反前款規定,未經許可將我公司知識產權用於商業用途,您(或用戶)應在我公司要求時立即支付相當於每項受版權保護作品/商標每月30,000日元(不含消費稅)的使用費,自使用之日起追溯支付,作為損害賠償(罰款)。
如因違反本條款規定而與第三方產生爭議,您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解決,且不得對我公司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失。
第十九條(個人資訊處理)
本公司另行製定的「Bamboo Hornet LLC隱私權政策」將對您的個人資訊進行處理,您同意遵守該政策。
第二十條(禁止行為)
使用本服務時,您不得從事下列行為,或可能導致下列行為的行為:(1)幹擾本服務運作或以其他方式中斷本服務的行為。 (2)使用他人姓名或虛假資料(姓名、地址、信用卡資料等)下單。 (3)對其他客戶、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不便、不利或損害的行為。 (4)侵害其他客戶、第三方或本公司的版權、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隱私權或其他權利的行為。 (5)未經授權存取本網站、篡改訊息,或傳播、發布有害電腦病毒或程式的行為。 (6)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7)將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的任何合約地位、權利或義務轉讓、轉售或作為抵押品提供給第三方的行為。 (8)本公司合理認為不適當的任何其他行為。
第21條(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
本公司僅對產品目錄中所述的產品規格負責,對於本產品是否適用於特定用途、是否實用、是否與其他公司的產品相容、銷售期限或其他任何方面,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
本公司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或本公司依產品責任法承擔責任的情況外,本公司對因本產品或服務造成的任何損害(包括直接損害、間接損害、特殊損害、後果性損害及利潤損失)概不負責。
如果您違反了產品目錄或本使用條款中所述的任何使用注意事項或前提條件,您不得向本公司提出索賠。
若因本服務而導致您遭受損失,無論何種原因,我們依法需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僅限於您為直接造成損失的產品支付給我們的總價款。
第22條(服務中斷/暫停)
如發生下列情況,我們可能在未事先通知您的情況下,暫時中斷或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1) 因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火災等)、停電或電信業者線路故障導致訂單處理系統或設備故障或失效。 (2) 因天災、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勞資糾紛或其他不可避免的情況導致本產品的生產或交付困難。
(3) 對訂單處理系統、本網站或相關設備進行例行或緊急維修。
(4) 本公司認為基於營運需要,有必要中斷或暫停本服務。
第23條(關於網路服務的特別規定)
客戶使用本網站瀏覽資訊或接收各項服務(以下簡稱「網際網路服務」)時,應自行承擔風險,並遵守本使用條款、個別規則、通知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
本公司致力於提升網路服務所提供的資訊和服務品質,但不對其安全性、可靠性、實用性、適用性、及時性、合法性、道德性或免受電腦病毒感染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
本公司採取安全措施防止資訊洩露,但客戶知悉,由於網路通訊的固有特性,無法完全消除資訊外洩的風險。
除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對因使用本網路服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包括因未收到或延遲收到透過本網站提交的訂單資料而造成的損失)概不負責。
對於因以非正常使用方式不當使用本網路服務而導致的任何故障或損害,我們概不負責。
第24條(本使用條款的修訂和修改)
我們可依據《民法典》第548-4條(標準條款與條件的修改)的規定,對本使用條款進行修訂、修改或變更(以下簡稱「修訂等」)。
當我們對本使用條款進行修訂等變更時,我們將在生效日期前,透過在我們的網站上發布或以我們認為合適的其他方式通知客戶修訂後的內容和生效日期。
修訂後的使用條款自前款規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第25條(無效條款的處理)
即使本使用條款的任何條款或部分條款根據《消費者合約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本使用條款的其餘條款以及被認定為無效條款的其餘部分仍應繼續完全有效。
第26條(協商解決)
本使用條款未規定的事項,或對本使用條款的解釋有疑問的事項,應由客戶與本公司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27條(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本使用條款的訂定、效力、履行和解釋均適用日本法律。
與本產品和服務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訴訟爭議)應由橫濱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專屬管轄。
2020年8月1日生效修訂日期:2026 年 6 月 1 日
地址:神奈川縣橫濱市青葉區桂台2-40-69
公司名稱: K-SPEED JAPAN Bamboo Hornet LLC
代表人物:松竹 直